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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院)完成面向市直机关和县(市)区直机关遴选补充干部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1 08:51][阅读次数: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党校(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在市直机关和县(市)区直机关中遴选补充干部,旨在把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文字综合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年轻干部,选拔为拟补充人选。在经过市委组织部报备、各单位报名推荐、个人档案资格审查、测试(笔试和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最终确定5名拟试用人选,分别录用在校委办公室、人事科、教务科、纪检监察室等科室。

此次遴选,是市委党校(院)在选人用人方式上采取的一次新的尝试、新的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

通过遴选,一是选拔出业务和管理能力较强的人员,增强了党校的整体业务与管理水平,对党校发展意义重大。二是激发遴选干部工作积极性与创新力。促使遴选干部在工作中更好的发挥潜能,促进自我提升,拓宽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更好的实现人岗匹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党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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