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党校:
现将《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梳理及上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个人、单位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属县(市、区)委党校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须同时签订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提供伪造虚假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及县(市、区)委党校,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进行处理。
二、强化初审责任。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委党校对组织推荐合规性、申报材料和审核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有首要(审核)责任,未经县(市、区)委党校审核公示、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营口市委党校一律不予受理。
三、严格遵守申报时间。按辽宁省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职称评审的申报受理时间倒排工期,营口市委党校受理各县(市、区)委党校申报材料的时间为7月10日前,每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报卷,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www.lnswdx.cn/lnswdx/tzgg/2026060914530778717/index.shtml)及现行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联系人:席圆梦
联系电话:0417-299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