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精神,切实落实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促进教研人员队伍全面建设和全面提高,现结合我校教研队伍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校教研人员挂职锻炼暂行办法。
一、选派教研人员的范围
选派挂职锻炼的人员范围是党校教师系列的专、兼职教师。
二、选派教研人员条件和名额
安排教师下基层挂职,是党校根据教师队伍现状为加快培养提高年轻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所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凡符合挂职条件的教研人员原则上都要下基层挂职锻炼。每年拟选派2-3人。具体条件:
1、教研部门主任、副主任和党校主体班次的优秀骨干教师;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教学科研效果好;
4、未下派到基层工作过或缺乏实践经验的教研人员;
5、年龄45周岁以下。
三、挂职锻炼地点和时间
挂职地点为营口近郊区、县及所属乡镇或城区办事处等。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2年。
四、人员的确定
下派挂职教研人员的确定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的程序是:个人申报,校委会确定、组织推荐,最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作出具体安排。
五、挂职锻炼人员的管理
教研人员挂职期间,实行双向共同管理。
1、选派教研人员到区、县及所属乡镇或城区办事处期间不转行政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原隶属关系不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受与原校教师同等待遇。为保证教研人员挂职期间工作的顺利开展,党校每月发放100元交通、通讯及生活补贴费。
2、选派教研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日常管理由具体接收部门负责。
3、教研人员挂职锻炼期间,要继续承担和完成党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4、党校在教研人员挂职前,要向其讲清挂职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与接收部门沟通,定期了解教研人员挂职工作情况。挂职结束时,党校要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教研人员年终考核及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挂职锻炼要求
挂职教研人员在挂职期间应制定相应的挂职锻炼计划,尽早进入角色,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尽早了解熟悉情况,自觉服从安排,积极争取主动,要做勤学多思的“学员”、上通下达的“联络员”、宣传营口沿海经济城市建设的“宣传员”、精明练达的“办事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营口党校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总结别人好的经验,学习好的做法,接受新的观念,较好完成挂职锻炼任务。
1、挂职锻炼人员应珍惜组织上给予的锻炼机会,根据挂职单位的意见,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虚心向挂职单位干部群众学习,勤于思考,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在实践中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各种能力。
2、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要服从挂职单位的领导管理,遵守挂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挂职单位一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不许向挂职单位提出任何与学习和工作无关的要求。
3、锻炼期满,本人须对锻炼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业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一式二份)由当地党委作出鉴定,经挂职教研人员签字后,交党校备案并荐入本人档案。
4、锻炼期满,须撰写一篇4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合作者应不少于5000字),调研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校科研办,一份交校人事科备案。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