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营口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各级党员干部、后备干部、公务员、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培训;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以及统战工作干部;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等。
(二)组织实施重大理论宣讲活动;对全市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理论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指导推进干部在职业余政治理论学习;培育和培训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宣讲志愿者、宣讲员等。
(三)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组织和管理工作;负 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无纳入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572.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3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5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3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42%。主要是职业年金尚未上缴、培训班次有所调整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335.94万元,增长82.79%,主要原因:新校区工程款。
(二)支出总计7838.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13.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4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08万元,资本性支出31.78元。
2.项目支出5925.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59%。主要包括新校区工程款、干部教育培训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803.13万元,增长55.67%,主要原因:新校区工程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33.55万元。
主要是新校区招标项目款未验收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502.25万元,增长649.48%,主要原因:新校区招标项目款未验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3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36万元,项目支出5925.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03.13万元,增长55.67%,主要原因:新校区工程进度款项。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8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3.12%。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38.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万元,占0.26%;宣传事务1.98万元,占0.03%,教支出育7368.53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1万元,占3.36%;抚恤41.47万元,占0.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55万元,占1.08%;住房保障支出103.08万元,占1.3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6.9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后原讲师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48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后原讲师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宣传事务支出1.9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98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后原讲师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教育支出7368.53万元,具体包括:
(1)干部教育支出7368.53万元,主要是展开干部教育的运行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校区招标项目款未验收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88.01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74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死亡抚恤22.81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伤残抚恤18.66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84.5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82.2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万元,主要是其他社保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103.0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3.0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主要用于外聘教师餐费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0批次,990人次,2.9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9万元,下降56.77%,主要是厉行节约。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7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7.88%,主要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汽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7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85万元,比上年减少71.09万元,降低13.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处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4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目标设置不够细致;二是不能量化项目缺乏考核手段。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在实践中摸索量化手段;二是目标设置进一步细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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