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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营口市委党校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14 16:09][阅读次数:次]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承担各级党员干部、后备干部、公务员、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培训;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土以及统战工作干部; 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等。

( 二) 组织实施重大理论宣讲活动;对全市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理论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指导推进干部在职业余政治理论学习;培育和培训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宣讲志愿者、宣讲员等。

( 三) 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四)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共有15个内设机构,即:校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科研管理办公室、统战培训科、统战理论研究室、业务指导科、研究生部、教务科、学员管理科、理论宣讲科、远程教育科、财务科、行政科、食堂科。

无纳入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营口市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628.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64.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64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628.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6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61.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77万元);项目支出26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2020年预算比2019年预算增加74.27万元,主要原因是:搬迁新校区运行费、机构改革后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中共营口市委党校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共营口市委党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营口市委党校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35万元,比2019年5.3万元减少1.95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招待费1.4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9万元。“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公车上交。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20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中共营口市委党校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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