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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营口行政学院、营口市社会主义学院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阅读次数:次]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营口行政学院、营口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李悦同志主持召开与市委党校(院)常务副校(院)长金大鹏同志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李悦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金大鹏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相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市委党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全体教职工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十年磨一剑,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当前正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市委安排对市委党校(院)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委党校(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党校(院)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配合巡察,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支持巡察实际工作中,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会议指出,巡察组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盯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落地落实,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政治保障。

金大鹏同志表示,市委党校(院)一定按照巡察组的要求,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以赴支持和配合好巡察各项工作。一是端正工作态度,切实深化思想认识。要增强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巡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配合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全力配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校委班子、全体干部职工要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保证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认真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委党校(院)工作2个半月,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电话(接收短信):18640716863,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邮政信箱: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汇英街5号,市委第六巡察组(收),邮政编码115000;电子邮箱:zgykswxc6z@163.com。同时,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0号市委党校(院)北门西侧门卫处设置意见箱,也可在意见箱旁扫码,在“二维码”平台进行相关情况的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省管干部)、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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