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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党校学员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04 09:43][阅读次数:次]

营口市委党校学员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干部参加培训期间的考核与管理,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精神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的《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以往学员管理的经验,制定市委党校学员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和《学员管理量化评分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教育引导干部坚持不懈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全面增强执政本领。落实好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营口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从严教育干部,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激励为先。以全面提高干部的德才素质为目标,通过考核促进学习,不断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内生动力。

(二)量化考核、民主参与。对干部参加培训期间的各种活动表现,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以约束性指标为基础,科学设置指标体系,由组织部干教科、党校学员管理科和党支部(班委会)共同参与量化评分。

(三)严格管理、公开公平。党校对学员学习、活动和纪律表现等情况认真核查,详细记录,严格计分。记录、记分情况每周在教室公示一次。结业时以考核汇总结果作为评优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一)学习成效

主要考核干部在培训期间学习理论和知识的成果。

1、学习笔记:学习专题记录和学习心得等情况。

2、讨论交流: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讨论交流情况。

3、课外自学:要求学员自学必读书目,并撰写读书报告。

4、结业成绩:包括结业考试、结业论文或现场命题作文。

(二)党性锻炼

主要考核干部在培训期间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结果。

1、党性教育:包括参加入学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情况。

2、组织生活:包括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员集体活动等情况。

3、党性分析:包括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参加专题党性分析座谈会等情况。非中共党员学员进行学风学纪分析。

(三)学风学纪

主要考核干部在培训期间遵守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

四、考核方式和等次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进行。由组织部干教科、党校学员管理科和学员党支部(班委会)按照《学员考核量化评分表》共同进行评分,由学员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得分和评定等次记入《学员考核登记表》。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可评为“优秀”;60分到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优秀的学员数占学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

(一)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评定为“优秀”:

1、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总学时的1/10(三天);

2、课程考试考查或毕业成绩不及格,经补考后及格;

3、旷课或超假一天以内,又未办理请假手续。

(二)有以下情况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做退学处理:

1、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四天;

2、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3、课程考试考查或毕业成绩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

4、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

5、考试作弊;

6、没有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学风学纪分析材料)或不参加专题党性分析会(学风学纪分析会)。

此办法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活动和纪律等表现情况全部纳入考核。各班次具体赋分办法由班主任在入学教育时详细说明。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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