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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发布时间:2012-05-16 09:58][阅读次数:次]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管理明显加强,社会秩序明显改善,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当前来讲,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几个重要关系必须厘清理顺。
    一是政府负责和社会协同的关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解决了社会管理主体究竟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问题,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共同管理我们这个社会;同时也解决了不同社会管理主体的职能划分问题。目前困扰人们的是,如何正确地理解“政府负责”和“社会协同”的内涵,以及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政府负责”强调政府必须履行应有的社会管理职能。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方法,提供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社会协同”强调必须发挥“社会”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从社会管理的演进趋势看,社会管理越来越社会化。因此,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特别强调要发挥“社会”的积极作用。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各类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社会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加强管理。政府对社会的管理,首先应该体现在服务上。随着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应该为国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民生得到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当前社会管理中出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也就能够得到有效化解。从社会来讲,不论是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还是企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中都有一个提供更好服务的问题。当前,强调企业要履行好服务自己员工的责任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本来就是一致的。维护社会稳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发展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很多,其中多数又是因为利益问题引发的。因此,要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加大利益协调力度,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者:青连斌    来源于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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